相 见 欢


陈 艾


  “姆妈,当心。”囡囡弯下腰,小心地把碧人从出租车里扶出来。碧人逢到这种时候动作总是格外的迟缓,又因为拼命要补救,结果就加倍地笨拙。囡囡也最嫌她这一点,觉得是丢了自己的面子,常常是故意冷眼旁观,不加援手。像今天这样的殷勤倒真让碧人消受不起,而且肉体的接触也让碧人感到一种生疏的奇异的刺激,忙偏过脸去保持一定的距离。还不是因为来了个台湾亲戚,碧人有什么不知道的。囡囡是碧人的养女。
  囡囡一路搀扶着碧人走进饭店,这是杭州的一家老字号了,九十年代初还是专门接待“海外侨胞”的。蹋着茸茸的地毯拾级上楼,眼望着上面繁碎而鲜艳的花纹,如同铺着万紫千红的落英,碧人不由得头晕眼花起来,也顾不得与囡囡保持距离了,只自一心一意地走她的楼梯。
  到了约定的包厢门口,囡囡更是做出一副孝顺女儿的姿态,紧紧地依偎在碧人身边,脸上放出极其温柔又略带羞涩的小儿女态来;碧人也不知怎的,到了这时一点也不觉得异样了,同样是一副心满意足的笑脸,看去真是母慈女孝,其乐融融。
  “碧人!”坐中早已迎出一位白发如银的老太太来,只见她精神矍铄,一头白发烫得短短的,身穿一件色彩斑斓的大花衬衫,脸色照例是亚热带的黝黑,倒是看不出有特别深的皱纹。
  “玉梅!”碧人也迈步上前,拉住了玉梅伸过来的手。照理碧人该有点激动,可碧人是天生的冷淡,越是这种时候越是不会表达感情,要不自己都会感到肉麻。囡囡却是有点戏剧性的,一扭身子跳到了玉梅跟前,捏着喉咙就喊了一声“干娘”。杭州人习惯把姑妈称为干娘。
  玉梅连说“好、好”,笑眯眯地看着囡囡。囡囡今天精心修饰了一番,圆圆的脸儿粉妆玉琢的,五官是江南女子常有的那种工细型的,身上一条绿色的连衣裙镶满了荷叶边,囡囡认为最能显示腰身,自己觉得像凌波仙子。玉梅看惯了南方那些“糖醋排骨”类的女孩,看见故乡的女孩就觉得个个都好,转头对碧人笑道:“你有这么漂亮的女儿,又跟你这么亲热,真是好福气哦!”这话说得两个人都十分的窝心。囡囡是只要有人说她漂亮心里就比吃了蜜还甜,碧人则是面子第一。
  “哟,姑妈倒已经上来了!”进来了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子,一脸的喜乐相,是玉梅的儿子祖明。“妈还让我在下面等呢,没想到还是错过了……这是囡囡吧?快坐下,罚站做什么?”祖明一阵风地把大家让进坐去,囡囡那声细若蚊声的“大表哥”都没听见,囡囡算是白做了淑女状。
  一对老姐妹相邻而坐,祖明陪在碧人边上,囡囡偎在玉梅身旁。祖明边给大家斟酒边说:“姑妈跟我妈差不多年纪吧,你看我妈打扮的!”碧人忙道:“是该这样,鹤发童颜吗!”至于碧人自己,几十年如一日的清汤挂面齐耳短发,业已白了大半,三七分开,多的一面用一个黑色的铁丝发夹夹住,脸色枯黄,一件五十年代的灰色卡其两用衫,已经绒兜兜地泛了白色,表情是三分的拘谨外加七分的淡漠。玉梅不为人知地轻轻叹了一口气,然后若有所思地在身上掏摸起来。囡囡密切注意着玉梅的一举一动,一见掏出来的是一张发了黄的旧照片,不免大失所望。祖明倒“哟”的一声凑过头去,大惊小怪地嚷道:“妈,你还收藏明星照啊,这是哪一位四十年代的大明星啊?”“胡说”,玉梅笑叱道,“这是你姑妈的玉照啊!”这下连囡囡都来了兴趣,照片上是一位清丽的女子,五官略有点像当时的电影明星周璇,但与周璇的活泼俏丽完全不同的是那种深入骨髓的忧郁和无奈,看久了简直让人万念俱灰。然而祖明还是被感动了,由衷地说道:“姑妈年轻时真是个美人哪,囡囡被比下去了!”说时拿手拍了拍囡囡的肩膀。囡囡一脸的笑僵在脸上,心里自然泛酸,但同时也对碧人刮目相看,这个糟老太婆第一次让她有了类似尊敬的感觉。玉梅自然也是很感慨的,只有碧人,矜持地微笑着,眼睛里流露的是凄凉的谦虚。
  碧人是大家庭中的第一个孩子,又是父母结婚几年才得的宝贝,小时候自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她又长得眉清目秀的——清炯炯的眼睛,峻整的鼻峰,简直是太端正了一点,不免就减了几分妩媚,看去略略使人不安,让人想起“水晶心肝玻璃人”——她的母亲就是一个美人,附近几条弄堂公认的“第一夫人”。据说她很早就会开口说话,路还走不稳就像只八哥似的什么都会说了,上了学更是了不得,第一天入学就轰动了全校,校长对她的作文赞不绝口,高年级的学生纷纷跑来“瞻仰”这位天才学妹,父亲自然得意,常常扬言:我只要一个娘,一个女儿,别的都无所谓。玉梅也是家中的老大,比碧人只大一岁,从小谁都说她福相,大眼大脸盘,她的母亲与碧人的父亲是一母同胞的兄妹,两人自然而然就成了闺中密友。那时碧人父亲在银行任职,家境还算不错,父亲常常带同姐妹两人出去玩耍,吃大菜,坐西划船,看电影,逛公园,买各种女孩子喜欢的小玩艺儿。又因为玉梅是亲戚是缘故,所以还更敷衍一点。
  “那时候你的脾气真不小呢,”玉梅也想到了从前,“有一次,舅舅给我买了一支金笔,不知怎么没给你买,嚯,整整一个月不理人!”大家都笑了,碧人也惘然地笑了,真的,那段日子大概是她一生中最好的时光了。一面这样想着,一面看看玉梅,她倒是兴致越发好了,上次回来,她丈夫还在,就是一副噤若寒蝉的样子,一点也没有几十年没见面的老姐妹应有的亲热。
  抗战以后,碧人家就家道中落了。一是因为战乱,还有就是孩子一个接一个地来,实在应接不暇。不过碧人的父亲总算也是个读书种子,所以碧人倒也一直读到了大学。玉梅就不一样了,自己既对读书不感到什么兴趣,她父亲也认为女孩子应该早早地嫁人。那段时间碧人老听父亲在家中发表议论,说他们家到底是个生意人家,怎么会挑一个当兵的做女婿呢?这个当兵的碧人倒也见过,长得还算斯文,并不是想像中的赳赳武夫样,然而碧人一样的不喜欢他。总觉得他眉宇间带些阴鸷之气,还有——就是那双眼睛太不老实,看起人来带钩似的。玉梅对他满不满意呢?碧人不知道,玉梅也从来没说过。反正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玉梅又向来是随遇而安的。而且碧人也没心思去管别人的事,她的一颗心全被一个人儿占据了。
他是碧人的国文老师,才华横溢风度翩翩,碧人尤其爱看他穿着浅色的熟罗长衫,手执一卷,在讲台上悠闲地踱步。在以前,碧人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大概是她的父亲,小时候碧人也一样地崇拜他;可是越到后来碧人就对他越不满意了。父亲虽不是出身显赫,但总是发出一股遗老味,有一件事玉梅一想起来就觉得恶心。大概五六岁的时候,父亲不知怎么心血来潮,带着碧人去拱宸桥逛窑子,还把碧人放在一个妓女的床上坐了一会。国文老师就不同了,他的身上有一种新的、向上的东西,就像新文学。碧人得益于父亲的指导,国文功底不错,老师自然对她也很器重的。但要命的是碧人的血管里究竟流淌着父亲的血,那种与生俱来的被动使她不能有任何的行动,反而还要离得心上人远远的,因为一接近他就不由自主地会脸红。
那个冬天真是寒冷,碧人觉得这是她一生中最冷的冬天了。宿舍里就像个冰窖,碧人还是那床薄薄的绿缎被。家中孩子多,谁也顾不到她了,碧人又一向怕对母亲开口,她总觉得母亲对她隐隐地有些敌意。还是熬着吧,等到毕业了,找到事了,就有办法了。于是那个冬天,碧人每天缩着冰冷的脚,怀着滚烫的心,直到天亮脚依然是冰冷的。碧人本来就身子单弱,到了春天就犯起了嗽疾。
  那是大学里的最后一个春天了。柳絮飞空,梧桐叶绿,正是让人意乱情迷的季节。就在那个下午,碧人看见了她的国文老师。依然是长衫飘飘,身旁却依偎着一位十分苗条的女子,蓝布旗袍在浓荫下将脸色衬托得洁白无瑕,手里还推着一辆童车。碧人站在路旁看着他们缓缓行来,一时不知身在何处。许久许久,才觉嗓子一甜,一口鲜血喷在了地上。
  “只差一个学期了呀!”碧人现在说起来仍是愤愤不平。隔了这么多年的沧桑路往回望,这确实是碧人生命中的一个转折,以后怎么也弄不好了。可那时的感情真是强烈呀,碧人现在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会为了一个男人呕心沥血,自己一向以为是很冷淡的。
  “是呀,从小大家都说你是了不得的,不像我,早早地嫁了人……”玉梅也很感慨。
  “干娘,你多幸福啊,跟着姑夫去了台湾,现在是海外侨胞了!”囡囡不胜艳羡地说。
  那时碧人已休学在家,玉梅来看她,她正躺在一张藤椅上,玉容惨淡。玉梅安慰她说,现在肺病能治的,反正年纪还轻,等治好了再复学也来得及。碧人笑笑。玉梅顿了顿又说,她是来告辞的,丈夫的部队要撤去台湾,她自然是嫁鸡随鸡。这时她已有一儿一女了。碧人闭了眼睛,好久好久,一滴眼泪缓缓地流了下来。玉梅知道她很有感慨,一时也说不出话来。碧人起身走回自己房间去,一回儿出来手里多了张相片,说,留个纪念吧。玉梅看着照片里的人不知怎么心里就蹦出“红颜薄命”几个字来,忙捺住不想,却向自己手上除下一个蓝宝石戒指套在了碧人的手指上。
  没过多久,天翻地覆了。
  碧人的父亲暂时仍在银行做事,生活表面看来还是一切照旧。刚解放那阵每个国庆日都有大游行,每个单位都得参加。碧人父亲属于那种典型的胆小怕事的旧式知识分子,碰到这种事情却是分外地积极、认真,生怕被人捉了小辫子。第一个国庆日偏是大雨滂沱,碧人父亲出去时没带雨衣,回来淋得浑身湿透,格格发抖,就此一病不起,接替碧人躺在了藤椅上。这下碧人知道是完了,别说是复学,就是以后的生活都成了问题。后面的两年,父亲靠变卖家中的一些古董字画勉强度日,到了这些也卖光了,父亲的日子也到头了。
  “家中几个老人去世,我都不在身边呀!”玉梅眼睛红红的。碧人道:“走了好啊,至少你这一生富足安乐,多少人求都求不来噢。”祖明连忙插嘴:“妈,你看姑妈和囡囡都说你福气好呢,你还总是抱怨!”玉梅戳了他一指头,自己也笑了。自己这一生到底幸还是不幸,真还一言难尽。
  刚嫁过去时,玉梅就发现丈夫脾气爆躁,过了蜜月就开始寻衅闹事,有一次一言不合居然随手抄起一碗油腻腻的菜汤就向玉梅头上浇去。玉梅也哭过,回过娘家,可已经是人家人了,又有什么办法呢。再说丈夫是军人,有点脾气也不奇怪,只要不去嫖不去赌就忍了吧。到了台湾,丈夫退了伍,在一个小机关里当了一个公务员,不知是仕途不得意还是远离亲人心情苦闷,抑或本来就是这样的人,他开始狂嫖滥赌,玉梅起初还想他回心转意,后来发现多管他一次就多淘一次气,索性也就随他了,只自守着一对儿女,总算把他们拉扯大了。这中间的辛苦自是不足为外人道,有时想想还不如像碧人这样一辈子不嫁人,清清爽爽的,多好。
  父亲去世以后,碧人就跟着母亲守在家里,几个大些的弟弟会挣钱了,每月给母亲几块钱养老,那日子不用说是紧巴巴的。碧人身体不好,又没毕业,既没法出去找事,更谈不上婚姻问题。而且碧人老觉得她母亲对她的婚姻大事并不热心,好像最好她嫁不出去,将来儿子一个个远走高飞了,身边好有一个老女儿陪着。在这种情况下母女两个自然感情就不会好,本该是相依为命的两个人倒成了冤家一般。后来碧人的病倒慢慢地好了,可年岁也就渐渐地大了。百无聊赖当中,碧人想起了投稿,这些小说看来看去好的实在也不多,自己为什么不试着写写呢,如果成功了也是一条谋生之路。碧人花了几个月的时间炮制了一个长篇,交给一个学中文的弟弟,让他想想办法,可有这条线上的朋友给看看。弟弟把稿子交给了一个外地的朋友,没多久那人居然给碧人来了回信。信里对这稿子没怎么谈,倒是意意思思地流露出想跟碧人交朋友的想法。碧人明知此事有异,叫来兄弟一问,原来这人正一心想调回杭州,是想在这里先生一只脚的意思。碧人这一气非同小可,从此把嫁人和写作一起灰了心。在她三十五岁的时候,大弟弟得了一个女儿,因为夫妻两都在外地工作,就把女儿寄养在奶奶家。小女孩小名囡囡,长得也算伶俐,碧人倒也十分喜爱。后来弟弟又生了一个女儿,碧人便与弟弟商量着把囡囡收为养女了。
  “大表哥,你现在是台商了啊!”囡囡此时正与祖明谈得火热,祖明也得意洋洋地大谈他的公司,随口许愿道:“以后你来做我的秘书,当个白领吧!”囡囡不由得眉花眼笑,越发“倩”起来。碧人看得暗暗皱眉,都说谁养的像谁,可囡囡就这点不像她,她是从来没想过要去依靠谁,越是财大气粗还越要避开些,可囡囡绝对是趋炎附势;玉梅也看着儿子无可奈何,偏就像他老子,油头滑脑,看见女人就如苍蝇见血。不过丈夫后半生也惨,自己都不忍想这是报应。
  中年以后丈夫得了糖尿病,只能在家里拿些可怜的津贴,往日的快活固然是风流云散,就连常人的正常健康都失去了,那种苦闷非个中人怕是难以体会的。玉梅一方面为补贴家用,一方面也受不了日日与一个病人大眼对小眼,正好政府招考公务员,便下了决心去报考。那段日子真是很辛苦,丢了那么多年的书本要重新拾起,又是人到中年,好在孩子们都已长大成人,玉梅一心一意,倒是考上了。这是玉梅的好处,下决心做一件事情便放手做去,不想那么多。至今她还觉得幸运,如果当年不是横下一条心,今天怕就不是这个情形了,而且这件事也让玉梅信心大增,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家庭主妇被社会接纳了,说话都响亮了起来。碧人一辈子最大的恨事就是没有一个正式的工作,如今见了玉梅这种自信满满的样子,难免就露出那种灰心自卑的神气来。玉梅惊觉,一时半刻又想不出另一个话题来,不知怎么就冒出一句:这么多年就没有……人?说出来方才觉得这话还要不妥,红了脸看看碧人,倒不以为忤的样子,甚至还迟迟疑疑地露出些类似羞涩的表情,囡囡却一下子放下了小脸。
  他是碧人家的邻居,一家机械厂的工程师,小小的个子,早早地就秃了顶,走起路来略略佝着背,一副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模样。独自一人带着一儿一女过活,妻子早早地就过世了。碧人家没有男人,一些修理工的活儿就只好麻烦他了,他也蛮热心的,总是随叫随到,而且手到病除。这么多年他们一直这样相安无事地过着,直到有一天,囡囡已经十六七岁了,突然流血不止,碧人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最后还是他借了一辆三轮车把囡囡送去了医院,一检查,是青春期功能性子宫出血,救得及时,总算有惊无险。在囡囡的病床边,他踱来踱去,最后终于开了口:我们一起过吧,三个孩子都有爸爸妈妈……碧人怦然心动。这是她最后的一个机会了。这么多年下来,至少知根知底,对自己又不坏,囡囡总要嫁人的,也该想想自己了。
  碧人不敢把话说明了,她终究觉得不好意思,大半辈子都守过来了,现在倒提起这事来。母亲和囡囡立刻就明白了。囡囡长大以后跟碧人不甚投缘,碧人跟母亲有是有宿仇的,于是三人成了鼎足三分之势,谁也不稀罕谁。碧人原先常在街道工厂拿些活回来做,后来索性天天去上班了,由于受够了没钱的苦处,难免一钱如命,就更让囡囡看不起。现在母亲倒不敢说什么,囡囡如何忍得住,她最讨厌的就这“三寸丁谷树皮”,还有他那个猥猥琐琐的儿子,竟然赖蛤蟆想吃天鹅肉,对囡囡有些野心。当下就破口大骂起来,正骂得兴起,脸上冷不防挨了碧人一个耳光,一时三人都呆住了。这还是碧人第一次动手打囡囡,囡囡到底不敢还手,只得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碧人最终也没迈过这一步去,虽然她有很冠冕的理由,但是背着自己,她未尝不后悔。
  “谢谢干娘!”囡囡格格娇笑,一面把胸口的一串金项链给碧人看,碧人忙说:“玉梅,你还这么客气!”玉梅说:“囡囡结婚我没赶上,这是我的一点心意。”祖明在一边打趣:“谁有福气做我的妹夫?便宜了他了!”囡囡乐不可支,得意地望望碧人,碧人就从来没有这样赞美过她。
  到了囡囡谈婚论嫁的时候,碧人母亲已经过世了。囡囡与碧人向不投缘,老太太在时两人还有敌忾同仇的时候,这时只剩下两人,各人又都有自己的不得意,难免就把冤仇结在了对方的身上。碧人是认定囡囡看不起她,嫌她连个正式工作都没有,更不用说像别的家长能给子女一个好前程;囡囡则一口咬定碧人最好自己嫁不出去,好让自己也像她一样一辈子陪着她。于是碧人托人给介绍的对像囡囡跟本不予考虑,囡囡自找的碧人又横竖看不顺眼。有一回,碧人的一个老姐妹给找了一个大学毕业生,碧人十分得意,不料囡囡不领情,嫌人家是农村人,要是将来结了婚家里还不要成了上城接待站。碧人也生了气,说你当你是什么金枝玉叶啊,你是一个小工人哎;囡囡也不示弱:我是工人,我才不要去伺候这种大学生呢!碧人说你这是自卑;囡囡说你心里想什么我一清二楚,你是想人家家不在杭州,你就可以跟来住,告诉你,现在都是小家庭,没有跟老人住的!两人就这样吵吵闹闹地对峙了一段时间,终于达成了妥协,这是一个双方都能勉强接受的人选,长相一般,家境也一般,自己倒是政府部门的公务员,自然也是小家庭制度的拥护者。碧人眼见跟去无望,就及早放出风声,说是自己还是喜欢一个人住,自由自在的。
  记得以前母亲在时,碧人常常发牢骚:什么时候能一个人住就好了,冬天弄点火烘烘,瓜子嗑嗑,书看看,就是神仙一样的生活了。那时母亲气呼呼地说:等我死了,囡囡嫁了,你就能一个人了。如今真是应了这话了,碧人现在是彻彻底底一个人了。老式房子光线暗淡,碧人整天就坐在门口的一把小竹椅上,翻看那几本不知看过多少遍的旧书。
  玉梅去过那里,也说这地方太差,以后若是回大陆定居,不如两人作个伴。丈夫是已经去了,最后的两年他双目失明,脾气是加倍的爆躁,玉梅请了个保姆伺候他,自己天天去上班。丈夫死的时候,大家都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他自己也未尝不是吧。人走了,两人的恩怨也烟消云散了。如今自己的晚景总算差强人意,退休金足够自己度日,女儿又贴心,有什么好事总会想到这个当妈的,连她们公司的免费旅游也不忘捎上老娘,她身上这件大花衬衫就是这次跟女儿去夏威夷买来的;儿子吗,算是在做生意,这次就是回来“考察”投资环境的。陪母亲去乡下看一个远房亲戚时看上了人家的女儿,一路带着开房间,在亲戚间传为笑谈。玉梅也懒得去管他的事,只要不出乱子就好。
  出了饭店,夜风有点凉了,隐隐地还带些桂花香气。囡囡热热闹闹地跟玉梅母子道着别,碧人在一边等着。她看着玉梅的一头银发在风中飘动,想起她刚刚说的作伴的话,心中不免有所触动。其实她也知道这只是一句话而已,彼此都老了,能够各自保平安也就很好了。这样想着,那干燥的眼眶里竟也有点湿润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