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姑娘的调皮话

--从包头空难遇难空姐报道看媒体的道德规范和价值标准

 


何 东

  "今天的媒体上,负面的内容太多,带来的是一种绝望新闻学。"笔者严重同意某学者对当今媒体的这种看法。笔者曾长时间看过台湾的电视新闻节目。台湾的电视新闻节目90%以上时间用于报道所谓社会新闻,而这些社会新闻充斥的是犯罪和色情。大陆的新闻当然要好很多。但是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增加,媒体在新闻报道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的问题上也出现了不少值得商榷之处。比如某些国内数一数二的畅销杂志,其内容、尺度恐怕也差不了多少。
  近日,媒体关于包头空难遇难空姐的报道再次引起了笔者对这一问题的思考。
  某报纸关于"包头空难事故中不幸遇难的空姐"是这样的:
  在"11.21"包头空难事故中不幸遇难的空姐共有两人,其中一人史美莲是江苏泗阳人。史美莲家在农村,从初中起就住校,高中毕业后,她考上天津航空学院,走上了空姐的职业道路。
  史美莲……平时话不多,是个非常老实的姑娘。
  史美莲平时工作很忙,但她时常挂念着同学们,一有空她就会上同学留言网上与好友们聊天,这里,  我们摘录几段史美莲给同学们的留言:

   2004年3月10日史美莲:

  大家好,还记得我吗?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大家都已经工作了!我现在支援边疆建设,在昆明。不过游山玩水的地方蛮多的,没事的时候大家可以来逛逛,我给大家当导游。
  2004年3月31日史美莲:
  对不住大家,一不小心发了两份同样的留言。大家知道前不久云南大学杀人案吗?马加爵用铁锤敲死四位同窗,藏于衣柜。真是令人震惊。

  2004年3月31日史美莲:

  五一聚会太好了,我要是能在就好了。我都两年没回去了,可怜啊。要是再看到你们,那就太棒了。我最倒霉,别人休我忙,我休别人忙。出去玩连伴都约不到。

  2004年6月5日史美莲:

  每次在网都碰不到大家,好想大家呀!!!!

  2004年6月5日史美莲:

  周燕说的对,大家要多留言。我每次也都是看看就走。大家应多留言多联系,让我们的友谊永远长存!上学那时虽有点累,但目标比较明确,工作后好像一下模糊了,觉得没有一个方向,有点困惑迷茫。不知大家有否同感?李政恭喜你要工作了。下次我回家一定找你。

  2004年6月17日史美莲:

  你们统统都猜错啦。支援边疆建设,在东方航空云南公司。基地在昆明,你们下次坐MU代码的航班,碰到我的几率就大一点啦。李政,恭喜你工作啦!放心,我会去狠宰你一顿的。马波,上学的时候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不善言语的人,看来被你那"冷酷"的外表欺骗啦。看不出来你是热情奔放嘛!周小燕子是在哪里高就啊?是不是发大财啦?

  2004年7月20日史美莲:

  每次都不巧,只有我一个在,哪天都在就好玩了。小燕子,随时见你留言都特别开心,活泼开朗的性格依然没变呀,风采不减当年!!!

  2004年7月20日史美莲:

  大家好,谢谢大家那么关心我,好开心。胡帅哥你那么崇拜空姐,改天我看有合适的给你介绍!流一帅哥不好意思,我到现在都没搞清楚你是谁,不准晕呦,张艺谋的新片《十面埋伏》大家千万不要看,否则就会中他的埋伏失望透顶,不知道他是在表达啥,还有讨厌的章子怡。我们班有人在上海工作吗?下次我去找他玩。
  
  以上为报道摘录。
  报道史美莲是老实姑娘没错,但把她的纯属私人交情的、甚至很随意的"调皮话"拿出来公之于众,对么?她的家人怎么看?如果被她骂的张艺谋和章子怡看见了又作何感想,有何反映?是不是给有关当事人增加了不必要的不愉快?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有损于遇难者的形象?
  我们的记者是不是好心办了坏事?这样的事发生了多少?
  纸媒体在这方面还算好的,网络媒体有过之而不及。网络媒体和编辑记者在采访和报道名人新闻、轶事、丑闻、煽情新闻的时候往往更加生猛。其负面社会效益自不待言。
  一位西方著名新闻学者请媒体编辑记者在发布这类新闻前思考的几道必答题很值得我们摆在桌面上好好玩味一下:

  1.这条新闻将会如何伤害报道中报道的人?

  2.读者将会对这样的新闻如何反应?

  3.这条新闻究竟有多大的新闻价值?

  4.公众真的需要这种信息吗?

  5.公众有权知道这种信息吗?
  显然,写史美莲报道的记者压根儿没有想过这些问题。也许,他从来就没有这样的意识。
  笔者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这样的记者。

  由于信息化的普及和深入,新闻记者在获取信息方面,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和方便。越来越多的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如个人的学校、理财、健康、医疗、家庭、购物、生活方式、爱好等等储存在网络上的某个服务器或电脑里。今天的网络系统将如何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媒体有没有权力使用和公开私人在网上的信息:电子邮件、个人网页、BBS?
  现在到了我们认真思考一下媒体的自律和公信力的时候。
传统媒体有一系列办法预防谎言、不准确和缺乏客观性。但在网络空间里,传统媒体的道德观无法回答网络媒体工作者遇到问题。网络道德问题更多地与网络媒体本身的特点相关和所特有的。
  网络媒体的权力分散化和全球化使制定一个全球性的网络媒体道德规范成为一个艰巨的任务。互联网成了一个任何拥有电脑和电话线或网线的人可以发表任何东西的系统。在这样一个公开和复杂的系统内,将如何实施和坚持道德规范和价值标准?对互联网的任何管理都是困难的,因为网络媒体环境培育的是一种绝对的和完全的新闻自由。另外,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媒体技术也使制定和实施一个道德标准,成为一件艰难的事情。
  但基本的公信力却不容否认:树立良好的职业价值观和道德规范,了解你的社区,尊重持各种观点的人,维护网络语言环境的纯洁。

  作为本文的结尾,让我们再次引用一下某国学者给媒体的"道德规范和价值标准缺陷失行为”
的"定罪条款”,给新闻界的朋友们提个醒儿:

  一、死刑:
  -编造引语、编造信息来源、编造事实;
  
-行贿、内部交易;
  -不诚实;
  -有选择地引用别人的话

  二、重刑:
  -写错人名、地名;
  -利益冲突(报道的内容与记者个人或媒体投资者事业有关、隐瞒记者个人或媒体投资者在报道中的利益、报道有偏见);

  三、犯罪:
  -片面报道;
  -玩世不恭;
  -负面报道;
  -歪曲报道;
  -小题大做

  四、罪过:
  -报道肤浅;
  -不愿意报道正面新闻
  -不全面报道新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