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央
街
我们两个人出来逛街,一般就是陪他去看看电影,又或者陪他买买衣服,如果两样都不做,我们就是去音乐商店,看看哪个明星出了碟。
看电影,买衣服都是为了他的。因为我一不喜欢看电影,二不喜欢跟他去买衣服,女生买衣服找人陪都是为了别人给些意见,如果跟他一起,他随了「很好看!」和「你穿得下吗?」都没有第三句的了。前者是当我拿着一般类型的衣服时说,而后者则是我拿着一些比较性感的衣服时出现。
我们一起都已经十年了,时常都被催促着要结婚。由开始听到「结婚」都感到面红,到变成有点期待他的反应,然后就是感到烦厌,直至现在已经没什么反应。公开的答案是:「想要存点钱才结婚。」事实上是,我们都太喜欢这一种半单身的生活。因为我们都得为对方留下时间,留下空间,似远却近的关系十分舒服。
说我不想跟他结婚是绝对的骗人,不过太多年了,我们一起三年后就开始有人不断催促,看他都没什么表示,由期待已成了不再期待了!然后就变得爱上这种...生活...
每一次吃过饭之后,他都会叫我离他远远的,因为每一次这个时候,他都需要一支「事后烟」。每一次,远一远的看着他,左手拿着烟,右手拿着打火机,然后悠闲地点燃着手上白白长长的烟时,我都觉得很美味。
白白的烟尾被点点的灯红光所吞噬着,他一时左手一时右手的的交替着,配合他一头橙红的头发以及合身的修长牛仔裤,只不过一件简单的无袖背心就把我跟他分隔了。
低头看看穿着连身长裙的自己,缕缕的一头长直黑发,还是在维持着八十年代的清纯形象。不自觉地托一托眼镜...哈!胜在老土吧!
「呆呆的在干什么?」男朋友说每一次他充电后都见我呆呆的跟在他身后,就像被人欺负了的小媳妇。
这次轮到我笑了笑向他扮了个鬼脸,然后就拉着他走。
这是一个秘密!
我不想告诉他,我对他是一见钟情,我患有先天性哮喘病,从来都很憎恨别人在我面前吸烟。可是,由第一次看见他那吸烟的姿态,就已叫我立即背叛了自己。他绝对不知道在我眼中,那姿态是多么的悠闲,带着点不羁,拥有更多的帅气。我绝对不想告诉他!我愿意为他堕落,即使是要我吸烟。
想想,嘴唇不自觉有点干涩。我们完结了千篇一律的约会,可是我心脏负荷过重就如初次约会,令人兴奋又回味。
我爱死了他吸烟的样子!爱.死.了!
又一次约会,他再一次在我到达他身边前就把烟蒂狠狠的践踏在他的左脚下,可是有些什么不同呢!
「我们结婚吧!」呀!对了!他的眉头这一次深深的堆在一起,成了一个「川」字。
「什么?」我还在看他的眉头,在阳光下他的橙红短发成了一种奇特的透明感,十分炫目。
「我...」他有点急躁,拿起了些什么的就一把就套在我的无名指上说:「第一次看见你,我说如果我吸完了一支烟你还未消失,我就要你当我女朋友。然后,我这次,如果你连续一百次都在我刚好吸完一支烟就下来,我就要你当我老婆。」
看着被他的急躁弄痛了的无名指上那银白色戒指,我冲口而出:「我知道,你每一次打完电话给我才开始抽烟,而我每一次都想在你吸烟中跑出来,不过不论我身手如何敏捷,又或者我拖拖拉拉的,你都总是给我看见你垃圾虫的形象!」
男朋友笑了,牵过我的手说:「因为,我想每一次都想在你的面前吸完一支烟。」
「是为了什么?」我笑,好像已经知道什么了。
「因为...」他别过了头,耳朵好像红了:「你知道的。」
「那,我们去哪里?」我跟着他慢慢走。
「你未回答我。」很少见他如此地认真,手也被他握得有点痛。
「嗯?」
「结婚的事。」讨厌,他就是不知道什么叫浪漫。
「交换条件吧!」在他不解的表情下,我说:「你以后都不准在我面前吸烟。」
他松了一口气,摸摸我的头说:「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吸烟,为了你的健康,你跟我一块住,我就不再吸。」
我用力地抱住他,拚命把自己塞进他的怀内说:「老公。」
这是一个秘密!我绝对不想告诉他,我爱他爱到缺点已成了优点!偷偷的为他学会了忍受烟味,于键盘,鼠标和营幕的见证之下,一次又一次地点燃着白白的烟。
我真不希望他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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